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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凯轩报关报检有限公司
联系人:丘 女士 (项目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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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55-282843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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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1488323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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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艺术品暂时进出口注意事项 |
参展艺术品暂时进出口注意事项
参展艺术品暂时进出口注意事项
ATA 报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:
1. ATA 报关要求:
• 单证要求:
• ATA 单证册正本:这是*核心的单证,是货物暂准进出口的凭证,需确保其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。单证册上的各项信息应填写准确无误,包括持证人信息、货物描述、进出境日期等。
• 展览邀请方邀请函及相关文件:邀请函需有中外文版各一份,并且加盖邀请方的印章。邀请函应明确说明展览的相关信息,如展览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邀请方与被邀请方的信息等,以便海关核实货物的进出境目的。
• 型式INV:INV需列明 ATA 备案项的各项价值,并盖上持 ATA 单证持证人的章。INV内容应与 ATA 单证册及实际货物情况相符,用于海关确定货物的价值和征税依据。
• 装箱清单:可以与INV做到同一份上,也可以单独分开。装箱清单必须详细列出货物的包装情况、每箱的货物内容、数量、重量等信息,并且要盖上持 ATA 单证持证人的章,以便海关查验货物时核对。
• 报关委托书:委托方盖章的两个位置,必须盖上持 ATA 单证持证人的章。如果是委托报关行进行 ATA 报关,需要提供规范的报关委托书,明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。
• 货物要求:
• 货物范围符合规定:ATA 单证册适用的货物是“暂时进出口货物”,按用途划分主要包括在各类国际博览会、交易会、展览会、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上陈列或使用的物品;以寻求境外供货订单为目的向客户展示或演示的商业样品;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等。不适用于易腐烂或易消耗的物品、以销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、打算赠送的货物等。
• 货物能按原状复进口: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,货物必须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口,这是 ATA 报关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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